粗略地看完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再回过头来看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便觉得别有韵味。我更愿意把它看做是一部厚重的村史。熊培云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讲述了上世纪初至今的村庄与历史、政治、乃至整个国家的种种关系,以及因果的分析,出路的思考。而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记录的却是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后到上世纪末,那段“真正意义上”的乡村生活。熊培云的文字给人一种“激进”感;刘亮程的文字却显得“平静”真实。甚至有种让人想去他笔下的村庄里去看看、瞧瞧的欲望。
说它是一部村史,是因为细看书中的章节,仿佛很多的细节都已经成了过去式。(虽然书中的村庄不是我所在的村庄,但通过文字已然觉得书中的村庄和我曾经所生长、生活的村庄有着惊人的相似。)并且书中的描写,几乎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在这些经历中,作者在文字中给出了一些关于生活的经验。只是这些经验透过了那些看似哲理的文字表现出来时,让人的思绪一下子飞向了远方。
“我宁可让土地荒弃十年,也不愿我心爱的的妻子荒睡一晚。十多年前,我写下的这些天真的诗句竟道出了一个深刻无比的哲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在这间卧室,这张铺满月光的床上,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我的妻子在等我的时候独自睡着。谁会懂得,她一个晚上荒掉的,是我一生都收不回来的,无法补偿的。那些荒睡的夜晚将永远寂寞地空在她的一生里,空在我充满内疚的心中,成为我一个人的荒凉。”
这样的段落显然把“村史”效应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或者说是“村史”的“延续”。因为即或是离开了村庄,没有了村庄,人总还是要继续生活。把在村庄里得到的哲理带入现今的生活,已然超出了历史的附带功能。
虽然这样一部村史并没有标注确切的时间,读起来却同样让人觉得真实。我想这估计跟我生活在乡村有着很大的关系。或许没有确切的时间,就是最好的时间。“那一年”,“有一年”,“我十六岁那年”,“三十岁那年”,“二十年前”等似有似无的交代,透过接下来的内容,让人没有怀疑的余地。
这样一部村史,虽然只分为《人畜共居的村庄》、《风中的院门》、《家园荒芜》三个小辑,但却涉及了村庄的方方面面,而把这三个小辑连起来,又好像一部完整地小说,但却可以分成一小节一小节地来看。透过这一小节一小节的文字,作者的哲学思想渐渐浮出水面。他随时随处感受着平凡的生命,与人类相通的灵魂:“任何一种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类似于这样的哲学语言,可以随手拈来:“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落窝地住一辈子。”“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这样的一种“乡土哲学”离不开真实的乡村,于是多少庄稼人、牲畜、田野、小麦和树木,在他的笔下活灵活现,生死衰荣。在作者的笔下,始终有一种“命”的纠缠,这种纠缠就构成了他特有的哲学。这样的哲学把乡村的所有东西都赋予了生命,从而提高了乡村特有事物的地位。让更多的角度去穿透这“乡土哲学”。
作者在《后记》中说到,关于《一个人的村庄》的研究和评论文字远远超过了这本书本身的厚度。由此可以想象人们关注“村庄”的热度和力度。《后记》中还说到,书中一些有意思的语言出自作者的家人之口,和家人在一起的全部生活,是这些文字的可靠根基。
透过作者谦虚的态度,我相信这些文字并不是“村庄”的全部,至于转型后的新“村庄”是个什么样子,我坚信在熟读作者这些“村庄”文字之后,一定会有人用新的文字来对其进行“诠释”。
希望这一天并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