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积极构建机构编制审批与检查闭环管理监督工作机制
2025-07-01 09:23 来源:锡林浩特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锡林浩特市委编办以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思维,在机构编制审批、检查、监督过程中形成“事前联合审查、事中监管问效、事后协同处置”全流程监管模式,有力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实效。
一是加强内部审议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锡林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锡林浩特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和论证》,在机构编制事项决策审批阶段和执行落实阶段引入监督检查视角,参与论证评估和风险预测,使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与监督检查双向互动,有效破解党管机构编制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申报程序不严格、论证分析不深入、事先沟通不及时、集体研究不充分等问题。
二是优化监督问效举措。对审议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指导、定期盘点、督促落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选取重点行业部门,如公安、住建等部门立足审批事项是否合理、改革政策是否落地生效、实际人员岗位是否与实名制系统一致、机构运行是否顺畅、单位履职是否高效等方面开展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加强各部门党组(党委)自查力度,要求年初向市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市委编办对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和线索根据职责权限进行调查核实,形成动态问题台账。
三是强化审监协同处理。监督检查中印发问题提醒函、整改通知、通报,对存在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尚未整改的部门单位适时提出其机构编制事项不予受理的意见,促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是否存在舆情和信访风险纳入申报提示内容,推进机构编制舆情和信访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提高科学决策和风险预防化解能力;实行常态化监督和跟踪问效,对改革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以及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及时督导整改、调整机构编制。
四是注重监督结果运用。探索评估结果与监督检查、职能运行监管与决策审批的内在联系,不再聚焦单纯找问题,而是通过客观指标(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三本台账),直观反映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机构编制调整提供实用的分析论证和预测。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和现实影响,结合监督检查结果,分析部门运行情况,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对岗位、人员、编制存在偏差的部门要求及时调整,作为警示预防,强化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