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

第五条 第一款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2.【部门规章】《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它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二十八条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