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1年发布)第三条第一款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