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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3 年监督工作计划
索引号:01166760-1/2023-00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专项规划 \
概述: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3 年监督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2023-06-16 14:49:57 公开日期:2023-06-16 08:37:07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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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3 年监督工作计划

来源: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08:37 浏览次数:

  (2023 年 2 月 23 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2023 年监督工作,要坚持新天地棋牌游戏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天地棋牌游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起“四个机关”神圣使命,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更大力度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在市委领导下,对“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决议情况开展监督工作。

  一、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1 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 2023 年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申报情况的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3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 2022 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

  (四)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3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2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1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化解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2 月、6 月、8 月、10 月、12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新天地棋牌游戏协助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报告;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新天地棋牌游戏人民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新天地棋牌游戏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2 月、8 月、10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2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由环资和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4 月、8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全市教育“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2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报告,报告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10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3 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报告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人代会召开前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新天地棋牌游戏 2023 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报告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12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十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报告由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拟安排在 12 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执法检查(3 项)

  (一)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环资和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二)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由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对全市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三、代表视察和调研(8 项)

  (一)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二)对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全市旅游业复苏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三)对全市供水情况进行视察,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四)对全市乡村振兴和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情况开展调研,由环资和农牧业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五)对全市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视察,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六)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进行视察或调研,由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七)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由法制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

  (八)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由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对相关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

  四、质询和专题询问

  (一)围绕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使用质询手段,常态化开展质询工作,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积极参与立法工作

  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根据市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实际需要,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盟人大工委提出立法建议。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锡林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依法及时向盟人大工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严格遵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对地方性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做到动态修改、动态清零。继续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反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继续做好全区人大系统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应用工作。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组织相部门开展专题培训。

  七、人事任免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一)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和发扬民主相统一,执行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修订《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工作办法》《锡林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严格规范“一府一委两院”人事任免议案报送程序,充分保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断探索、拓展述职评议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二)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对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八、代表工作

  (一)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要密切上下级人大的联系,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数字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在现有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基础上,建设锡林浩特市“智慧人大”“阳光人大”“开放人大”一体化平台,健全面向上级人大、“一府一委两院”、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以及苏木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的信息渠道,建设服务于两级人大代表、人大各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苏木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国有农牧场人大联络办的统一工作平台,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新载体,为人大工作提升效率提供新措施,为人大工作宣传提供新窗口,为选民监督人大代表提供新平台,为社会各界了解人大信息提供新渠道。

  (二)强化代表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专题培训班 1 次,加强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线下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单位,组织各选区的代表开展“培训+实践”活动,线上以“智慧人大”为平台,及时推送重要会议精神、研讨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学用结合心得分享等形式多样的学习。

  (三)密切代表联系。在做好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的基础上,持续不断丰富“双联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分别外出考察学习 4-6 次,增加与区内外及盟内各旗县的代表交流活动。持续开展代表履职活动的监督指导和代表述职工作,引导代表加强与各选区选民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不断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动力,确保代表依法履职、尽心履职。

  (四)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继续推进“人大代表之家”星级建设,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做到规范建“家”、有序管“家”、高效用“家”,在充实内涵上见成效、在形成特色上做文章,力争实现全五星级标准,并增设1-2个“人大代表之家”。推动国有农牧场、嘎查、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和“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在“智慧人大”平台上筹划“云代表之家”建设,不断丰富线上交流学习活动内容。着力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增加工作力量,组织基层人大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和考察学习至少 1 次。

  (五)持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察、视察,加强对苏木镇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指导,推动各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制工作。

  (六)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报送至分管领导、各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由主任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根据建议办理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等活动,提高建议办理的解决率、采纳率和满意率。

  九、其他监督工作

  (一)强化跟踪监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持续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的述职评议工作,丰富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内容,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评议对象进行视察。持续推进“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销号制”等工作,紧盯重点问题,强化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财经监督。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要求,增强支出政策对预算的指导约束作用,审查监督政府部门科学、合理、高效编制预算,将预算做实做细,使预算安排更加科学、精准,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和预算绩效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财政金融等领域风险防控化解工作的监督。

  (三)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力度推进“智慧人大”监督模块建设,整合各项监督工作完成信息化、网络化升级,实现线上与线下联动,监督与支持同步。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提前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报送审议议题、材料,提高组成人员审议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态化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着力监督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深入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工作,强化一切地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意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新天地棋牌游戏更公平惠及人民。

  (四)持续推进监督公开。围绕“智慧人大”“阳光人大”“开放人大”一体化平台建设,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和结果,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十、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新天地棋牌游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统领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自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集体学习制度,组织业务培训 3 次,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以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定不移做好人大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人大工作实践和人大代表典型宣传,讲好人大故事,充分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重要要求,统筹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靠机制释放活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实效。丰富“智慧人大”自身建设模块,切实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持续巩固专委会和工委会工作力量,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活力。

  (四)提升信息质量。明确新形势下做好人大信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创新工作举措,拓展宣传渠道,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推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列入 2023 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