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新天地棋牌游戏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任务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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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截至督察进驻,全盟积存8510立方米渗滤液,未得到有效处理,其中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正蓝旗、多伦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接近满库容,累计存量4800立方米,环境风险突出。 |
| 责任单位 |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 |
| 整改目标 |
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规范稳定运行。 |
| 整改措施 |
(一)属地政府组织制定分类整改措施,完成渗滤液收集池清理工作。 (二)属地政府组织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通过改造提升或租赁渗滤液处理设备等方式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渗滤液有效处理。 |
| 完成情况 |
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施2025年5月16日正式运行,截至8月底处理渗滤液6703.3立方米,平均日处理约77立方米。渗滤液处理设施规范、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并安全稳定运行,渗滤液调节池无外溢可能,渗滤液处理后的清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