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就业政策】就业政策宣传月 —失业登记 | |||
| 索引号:01166760-1/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稳岗就业 \ | ||
| 概述:【就业政策】就业政策宣传月 —失业登记 | |||
| 成文日期:2025-09-30 17:43:09 | 公开日期:2025-09-30 17:43:0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失业登记
政策内容
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在内地(大陆)就业后失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参照执行。
服务对象
在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经办渠道
(一)线下本人到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社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未设立社区的向苏木乡镇(街道)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或旗县(市、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失业登记)提交申请。
(二)线上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办理;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在全国统一失业登记平台办理、微信搜索“就业内蒙古”小程序办理。
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