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浩特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索引号:01166760-1/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锡林浩特市 | 信息分类:总结公报 \ | ||
概述:锡林浩特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成文日期:2024-12-11 11:01:32 | 公开日期:2024-12-11 10:56:1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4年,锡林浩特市坚持新天地棋牌游戏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将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内设执法协调、司法协调、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分别由对口职能部门副处级领导担任组长,同时,制定印发了《锡林浩特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具体职责,确保法治工作机制设置科学有效,自上而下高效运转。将法治工作作为市委工作重要议题,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制发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一规则、一细则”,听取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开展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印发《锡林浩特市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收到政务诚信领域线索2条,社会诚信领域线索1条,目前均已办结。向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主要领导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确保法治工作从源头规范推进,并就其作为督察重点内容,结合实地督察+书面督察形式,压实“一把 手责任”。
扎实推进立法相关工作
深入推进立改废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工作并提出立法建议。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锡林浩特市目前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继续有效,2024年以政府名义制发2件、废止4件。组织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1次,覆盖各领域法治工作人员270人。加强合法性审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各 单位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的函及时进行反馈,提出针对性法律意见20份,就有关文件的法律情况反馈3次,政府法律顾问就规范性文件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完成涉及暂行试行、不平等对待企业、统计、罚款、煤炭、退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招商引资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政府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集中备案审查。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排查,不存在涉民族因素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涉及生态环保、民生、单行条例、地方司法方面的行政规范性问题,清理结果均已报送至上级部门、同级人大和政府。已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纳入年度依法治市考核范畴。全市48个党政群机关、12个苏木镇(街道)已聘请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实现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政策解读,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务服务专栏,拓宽民意反映途径。
全力推进规范执法工作
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印发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方案及执法监督要点。制发全市市级部门、苏木镇(街道)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和苏木镇(街 道)“一队四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锡林浩特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4个苏木镇和2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完成执法事项清单公示。推动执法监督力量下沉,在原有4个苏木镇试点司法所的基础上新增2个街道试点司法所,目前全市15个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实现全覆盖,扎实推动试点成效不断升级强化,2024年,组织各司法所参加执法培训3次;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充分调动10个司法所11个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共评查21本案卷并形成评查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范畴。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4年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执法监督公示行政处罚案件51件。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91件(包含结转案件17件),已办结150 件(包含结转案件17件),其中纠错案件47件(包含结转案 件7件),纠错率31.3%,调解28件(包含结转案件1件),调解率18.6%,正在审理中58件。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提起行政诉讼10件(包含4件结转案件),已判决8件, 一审均胜诉,当事人不服进入二审程序3件,二审审理中2件,败诉1件。召开听证会案件共16件(含1件结转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31.2%。
继续推进守法普法工作
持续落实“八五”普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动“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群体,全力打造专业化普法队伍。依托“法律七进”,聚焦青少年、妇女、农民工等重点宣传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不同群体、重点领域全覆盖。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嘎查“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纳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培 育“法律明白人”534名。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第九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 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推荐“全国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 示范嘎查村(社区)”4个。开展“诚信建设法律知识我知道”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有效激发群众参与法治学习和诚信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建有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3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体系。落实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全市共全市共建立164个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900余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2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94件,成功4794 件,成功率100%,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3944.3945余万元。